武陵区发改局

武陵区发改局

机构简介

武陵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承担统筹规划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综合体制改革和物价监测调控等责任。主要职责如下: 1、拟订经济发展战略。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负责研究全区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并拟订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3、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负责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和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工作。 4、引导和监管固定资产投资。承担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拟订中长期和年度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负责全区重大项目库建设,组织项目开发和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开展项目特别是重大建设项目、政府投资项目的稽察;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负责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申报审批、建设管理、验收和后评价。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投标活动的指导、协调、监督、管理,依照投资管理权限核准建设项目的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招标范围,对书面评标报告进行备案管理;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的监督检查和工业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照权限对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6、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牵头负责全区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 7、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负责地区经济协作、对口支援的统筹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 8、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9、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 10、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区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 11、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12、负责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有关规范性文件;参与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实施。 1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地方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14、负责价格总水平变动的监测预测,研究提出全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综合平衡。 15、负责价格预警与调控,参与重要的工农业产品储备制度的制定;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和监督使用工作,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16、依法组织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成本费用的监审工作;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工作。 17、拟订全区商品价格、经营服务收费的管理目录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省、市、区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以及中介服务收费。 18、按照权限分工,研究制订通过价格、收费等手段筹措能源、交通、公用、公益事业等建设资金的具体办法;参与研究制订医疗、费改税等涉及价格、收费问题的重大改革方案。 19、组织实施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推行明码标价制度,指导行业价格自律;健全对价格和收费行为的举报制度,指导价格、收费的社会监督工作。 20、负责监督管理实施价格认证工作;指导中介机构开展的价格鉴证、价格评估工作;办理涉案物价格鉴证工作。 21、负责全区节能减排综合协调,拟定并协调实施能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负责由国家、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的节能、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审核、申报和安排工作。 22、负责牵头全区物流发展工作,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 23、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